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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保护模式研究——以江西为例
被引:31
作者
:
李枝秀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李枝秀
机构
:
[1]
南昌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来源
:
江西社会科学
|
2012年
/ 32卷
/ 01期
关键词
:
古村落保护;
价值意义;
政策背景;
现实命运;
保护模式;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K8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G122 [文化专题研究];
学科分类号
:
0601 ;
05 ;
0503 ;
摘要
:
古村落目前面临三种现实命运,分别是作为文物被保护、作为景点被开发和作为古董被盗卖;古村落的保护模式则主要有以下四种:乌镇模式——景点式、婺源模式——景观式、丽江模式——分区式和新天地模式——杂糅式。将古村落保护从客观上硬性地纳入体制机制(法律和资金),从主观上建立软性的道德约束,再自上而下——政府、保护单位与社会三方联手,是保护古村落的必由之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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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38 / 240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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