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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的基本考虑
被引:111
作者
:
周汉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周汉华
机构
: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来源
:
法学研究
|
2002年
/ 06期
关键词
:
立法;
政府;
信息公开;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治理腐败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学者起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权利原则、公开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不收费原则、自由使用原则、救济原则 ,并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信息委员会 ,受理人民对信息申请的申诉。同时 ,人民还可以获得提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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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5 / 97
页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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