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让与担保的司法态度及实务问题之解决

被引:56
作者
王闯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让与担保; 从属性; 虚伪表示; 物权法定; 债务人; 流质契约; 担保权; 让与担保制度; 实务问题;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4.16.004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一、问题的提出让与担保是大陆法系国家沿袭罗马法上的信托行为(Fiducia)理论并吸纳日尔曼法上的信托行为(Treuhand)成分,经由判例学说之百年历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非典型物的担保制度,以当事人依权利(所有权)转移方式达成担保信用授受目的为特征。由于让与担保是民法所未明文规定的担保方式,因此在该制度发生初期及其后的发展过程中,其有效性遭到学界的激烈批判,被冠以"虚伪表示"、"规避流质禁止之规
引用
收藏
页码:15 / 20
页数:6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