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高等学校研究生院制度在应答研究生教育发展所面对的时代新要求方面存在着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有必要进行制度创新。把高等学校研究生院仅仅确定为学校内部的一个行政管理机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研究生院的地位及其发展空间,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高校研究生院的性质。真正形成全校办研究生教育的机制,是研究生院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为此,应将研究生院从繁琐的事务堆中提升出来,使之成为一个研究型的,并在校内对有关方面(基层和其他部门)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高层次(包括水平和地位)管理机构。而人才培养机制和办院模式的创新则是研究生院制度创新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