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

被引:3
作者
卢曦
机构
[1]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关键词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经营权; 房屋所有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平罗县;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权; 被征地农民;
D O I
10.13816/j.cnki.cn11-1351/f.2019.03.004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正>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地处宁夏平原北部,人均耕地面积4.02亩,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农业人口净流出现象严重,在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过程中,平罗县将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了土地制度改革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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