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粥厂述论

被引:7
作者
王林
机构
[1]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关键词
清代; 救荒; 粥厂;
D O I
10.14110/j.cnki.cn-37-1059/d.2007.04.033
中图分类号
K249 [清前期(1616~1840年)];
学科分类号
0602 ;
摘要
开设粥厂是清代赈济灾民常用的方式之一。清代的粥厂大体有两种类型:一是日常救济中的隆冬煮粥,二是灾后赈济中的粥厂。粥厂救济的对象以灾后垂死之民和流民为主,具有救死和防止灾民流动的双重功能。粥厂的开设和管理大体上要经过报批、择地、发筹、领粥、稽查和弹压、安置或遣散等程序。其经费来源既有官府拨付,也有官员捐廉和绅商富户捐输及动用仓谷。粥厂在清代救荒中虽只占辅助地位,但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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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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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荒政全书.[M].郝秉键等点校;李文海;夏明方主编;.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2]  
中国荒政全书.[M].李文海; 夏明方; 主编.北京古籍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