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平权措施 ,从上一世纪七十年代以来 ,受到白人挑战 ,白人提出这是对白人的不平等 ,违反了宪法的平等权。这一宪法争议特别反映在大学入学政策上。近期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此作了两项判决 :一是“格鲁特对伯林杰”案 (Grutterv .Bollinger) ,针对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入学政策 ;一是“格拉斯对伯林杰”案 (Gratzv.Bollinger) ,针对密歇根大学部的入学政策。平权措施主要宪法依据是美国宪法第 1 4条修正案。最高法院在适用此项宪法原则时有重要例外 ,一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出发 ;一是为弥补历史上的歧视后果。最高法院又宣布 ,凡使用种族作区分标准的法律 ,必须运用“严格的透视”和“紧迫的利益”。据此 ,上述两项新判决 ,都有利于“种族多元化”和平权措施。这是美国当前对平权措施宪法争议的最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