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商事法律规范体系化的立法设计

被引:6
作者
董彪 [1 ]
李建华 [2 ]
机构
[1]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总则; 商事通则; 商事法律规范; 体系化; 相对独立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与商法的复杂关系是伴随商品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权力结构变化演变形成的。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商法是具有相对独立性扮演"拓荒者角色"的私法特别法。商事法律规范体系化包括民法总则抽象民商事法律关系共性、商法总则或商事通则抽象商事法律关系共性和商事单行立法具体规定三个层面。在民法总则的设计中应当采用列举式的方式对民事权利主体、客体、行为等规则进行完善,并增加商法总论或商事通则一章,增强民法总则的商法元素。
引用
收藏
页码:220 / 228+256 +256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2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