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概念的反思与批判

被引:14
作者
申惠文
机构
[1]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物权法; 财产法; 债法总则; 用益财产权; 担保财产权;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4.03.014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物权概念具有模糊性、相对性和僵固性,存在物权内涵与外延的背离、形式物权与观念物权的矛盾、法律物权与事实物权的冲突。采纳物权的概念,符合主流民法学界的知识结构,是历史的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继续沿用《民法通则》财产权的概念,广泛使用参照的立法技术,亦能解决问题。《物权法》中财产概念的使用频率高于物权,用益物权实质是用益财产权,担保物权实质是担保财产权。物权法应当解读为财产法,定位于有体财产和无体财产的基本法。吸取采纳物权概念的教训,尊重现有的立法资源,未来没有必要制定债权总论。
引用
收藏
页码:58 / 66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