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污染防治法》的新变化

被引:2
作者
孙佑海
机构
[1]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主管部门; 行政区域; 水法; 地方人民政府;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08.05.015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施行了近12年之久的、1996年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法新意颇多,由过去的62条增加到现在的92条,力度明显加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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