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筹资方式的选择

被引:8
作者
刘俊霞
机构
[1]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武汉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3] 武汉
关键词
养老社会保险; 筹资方式; 养老保险税; 所得税及遗产税;
D O I
10.19361/j.er.2003.05.011
中图分类号
F842.6 [各种类型保险];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是一种公共商品 ,职工或企业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税或费与其受益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相反 ,个人账户是以收定支 ,个人的受益直接决定于个人账户中积累资金的多少 ,是典型的私人商品。社会统筹养老资金的筹措应采取税制 ,而个人账户应继续采取收费制。财政为统筹养老保险筹资有较大的税种选择空间 ,采用什么样的税种 ,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是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 ,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需要 ;二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劳动力流动、企业竞争力及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 ;三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筹资成本 ;四是具有现实可行性。基于这四条原则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主要应是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养老保险税率的确定 ,应考虑收入替代率 ;收入水平 ;赡养率以及收入增长率、老年人口和在职职工的增长率等因素。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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