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中的进步与局限——评新民诉法第55条

被引:6
作者
黄金荣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公益诉讼; 民事诉讼法; 起诉资格; 民间组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公益诉讼条款引起了广泛争议。其允许"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规范方式使得民间组织在未来能否实际获得公益诉讼起诉资格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该条款未将公民个人作为公益诉讼主体无论从实质内容还是从立法技术上说都是非常不明智的;该条款创造的"官方公益诉讼"既有违中国传统执法体制,也极大地扭曲了公益诉讼原本所具有的含义。尽管新民诉法第55条对未来公益诉讼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仅凭这个条款并不足以克服现在公益诉讼发展面临的真正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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