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权处分

被引:145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无权处分; 善意第三人; 善意取得;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1.03.009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无权处分行为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作者在本文中考察了无权处分的概念及有效条件 ,对《合同法》第 51条所规定的无权处分的效力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 ,从保护交易安全出发 ,应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具体确定 ,权利人的拒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相对人在缔约时是善意的 ,且支付了合理的代价 ,应当认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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