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研究的分析范式——具有中国的典型意义

被引:3
作者
吕福新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
关键词
“浙商”研究; 分析范式; 主体性能; 典型意义;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6/f.2006.06.002
中图分类号
F279.29 [企业史];
学科分类号
060207 ;
摘要
“浙商”是一个既有历史传统,也有现实基础,还有全国影响,又面临现代化和全球化挑战的商人群体及企业群落,“浙商”研究体现循着超越发展的规定性与要求,具有对中国的典型意义,但是缺乏相应的分析范式。“浙商”研究的分析范式所基于的理论前提是人与“三种关系”的完整统一,并直接统一于主体及其属性,间接统一于主体与环境的关系。浙商研究分析范式的逻辑结构是,以对客观环境的描述与刻画为基础,以个人和共同利益最大化假设为前提,以相关性与自主性统一的主体性理论为平台,以相关性与自主性的动态协调为参照,以相关性分析与自主性分析、科学分析与人文分析、经济分析与心理分析、角色分析与人格分析,以及共性分析与个性分析的统一等为工具,得出既具有普遍性作用又具有特殊性作用的理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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