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飞机的结构完整性问题及其对策

被引:3
作者
陈文
机构
关键词
老龄飞机; 事故; 年限; 灾难性; 制造商; 结构完整性; 破损安全; 损伤容限; 裂纹长度; 适航性; 适航; 飞行小时; 剩余强度; FAA; 结构修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V267 [航空器的维护与修理];
学科分类号
082503 ;
摘要
<正> 人老了某些功能就要衰退,但对老龄飞机来说,它的结构完整性必须与新机一样,不能老化,因此须采取一些措施来保证老龄化过程的平稳进行。多数飞机制造商把飞机的服役年限定为20年,凡超过此规定的即称为老龄飞机。根据1988年的一次老龄飞机国际会议的认定:有22种运输机型属于老龄飞机,其中有L-1011、A-300、BACl-11、F-28、DC-8、DC-9、DC-10、B707、727、737、747。据统计截至1995年5月,这些机型中(8123架)的39%可以称为老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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