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主与人权保障:司法改革中人民司法的双重价值意涵

被引:5
作者
江国华
周海源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民司法; 司法民主; 人权司法保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D621.5 [公民权利与义务];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人民司法"的概念包含司法民主和人权司法保障两层涵义。囿于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司法"的涵摄效果,人民司法被长期等同于民主司法,其人权保障之意涵反被遮蔽。如此,宪法对司法制度的建构侧重于强调司法的民主正统性,司法改革也多沿袭司法民主化的路径行进。司法改革应从"人民司法"中析出"人权司法保障"并界定其内涵,而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则成为"人权司法保障"从政策宣示走向改革纲领的契机。"人权司法保障"概念的提炼预示司法改革应重点强化司法对人权的保障功能,故此,司法改革需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和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拓宽人权司法保障救济渠道,在改革中整合民主与人权两种价值,全面展现司法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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