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不规范问题必须抓紧解决

被引:2
作者
孔祥智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
[2] 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关键词
合作社法; 理事长; 农业法; 国际合作社联盟; 交易量; 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利; 股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4 [农业合作形式];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合作社的不规范表现形式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应该是盈余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的分配必须兼顾到各种因素,坚持多元化的分配方式。实践证明,单一的分配方式会极大打击合作社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当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难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不规范问题。《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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