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合作社不规范问题必须抓紧解决
被引:2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孔祥智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
[2]
中国合作社研究院
来源
:
中国合作经济
|
2014年
/ 05期
关键词
:
合作社法;
理事长;
农业法;
国际合作社联盟;
交易量;
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利;
股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1.4 [农业合作形式];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合作社的不规范表现形式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应该是盈余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的分配必须兼顾到各种因素,坚持多元化的分配方式。实践证明,单一的分配方式会极大打击合作社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当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难很多,其中之一就是不规范问题。《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
引用
收藏
页码:4 / 4
页数:1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