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担保的商事法理构造——兼论民法典视野下的独立担保制度建构

被引:17
作者
刘斌
机构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独立担保; 独立抽象性; 单据性; 修正机制; 民法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独立担保作为新兴的担保工具,学理上将其界定为合同和信用证的学说存在诸多不足,应当将其界定为商事保证。基于商事保证的法律属性,独立担保可得摆脱民事担保规范所设定的利益平衡机制。进一步而言,独立担保在法理构成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独立抽象的债务承诺、严格相符的单据交易以及特殊的修正机制。基于独立担保的法理属性及构造,在未来的民法典体系中,独立担保应当与保证相并列,共同作为人的担保的下属概念。在规则设置上,应当容纳独立性及其认定的规则、单据相符及其判断的规则、独立担保的修正机制等三个方面的构成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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