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美国一家杂志曾为互联网做过一个广告,黑色的背景下燃烧着熊熊烈火,旁白称"互联网是人类发明火以来第二项最重大的发明"。2007年,网络确实如火一样在中国人群中蔓延。回望去年众多的事件,如重庆"最牛钉子户"引发热烈的物权法讨论;山西"黑砖窑"让人们反思劳动者基本人权的保护;厦门PX项目的缓建与改址离不开厦门人的知情权和公众决策权的觉醒。这一切,无不是在网络的支持下,涌动的民意表达进入政府的议程,从而使得一项项大大小小的公民权利得以落实。类似的还有"华南虎"事件、"许霆案"、"太湖蓝藻"事件、关于节假日调整的多方争论等。网络点燃着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已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