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的物权变动

被引:12
作者
裴桦
机构
[1]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约定财产制; 非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 公示;
D O I
10.15886/j.cnki.hnus.2016.05.014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适用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学术界和实务界有附随的身份行为说、物权契约说、约定即法定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一般规则说、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之特殊规则说等多种观点,每一种观点都存在不足之处。约定财产制与遗嘱继承具有相似之处,均含有法律行为要素,但决定物权变动的本质性原因并非法律行为而是其他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婚姻关系的成立和存续。与遗嘱继承相对应,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也应列入非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的类型。夫妻财产关系的特殊性构成夫妻间物权变动排斥公示原则的正当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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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研究.[D].刘耀东.大连海事大学.2015, 01
[2]  
中国物权法总论.[M].孙宪忠.法律出版社.2014,
[3]  
物权法.[M].尹田.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  
民法物权论.[M].谢在全;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5]  
物权法学.[M].刘保玉; 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6]  
德国物权法.[M].(德)鲍尔(Baur);(德)施蒂尔纳(Sturner)著;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
[7]  
夫妻财产制之研究.[M].林秀雄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8]  
物权法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9]  
亲属法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10]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梁慧星[编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