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审讯:一个实证角度的研究——以S省为主要样板的分析

被引:15
作者
马静华 [1 ]
彭美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2] 西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非法审讯; 条件; 目标考核; 证明标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3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非法审讯的直接效果是获得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容易导致冤案的发生。侦查实践中,非法审讯经历了从肉体拷问到间接强制的发展历史,其存在依赖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和较高的刑事拘留、逮捕的证明标准则为其体制根源与制度症结。以非法审讯的治理为目标,应对不同强制措施之下的审讯时空进行严格限制,降低逮捕证明标准,对侦查机关的目标考核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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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2 / 29+42 +42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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