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析诉讼欺诈案件的定性

被引:21
作者
丁吁平
杨翠莲
姚岚
机构
[1]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诈骗; 诉讼欺诈; 行为特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采用欺骗的手段,使财产所有人“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而诉讼欺诈是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使被骗人依法强制被害人将财物交给行为人,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故不能将诉讼欺诈归入诈骗罪类,应单独设立同诈骗罪有本质区别的“诉讼欺诈”罪。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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