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权利保障的国家义务

被引:6
作者
陈佑武
机构
[1]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关键词
文化; 文化权利; 国家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112 [文化专题研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家在文化权利的保障上应该承担以下义务:承认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尊重个人享受科学进步所产生的利益;保护个人在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上的精神和物质利益;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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