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外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治选择

被引:1
作者
夏海斌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
关键词
航运; 海员; 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交; 航运业; 海上通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5 [对外经济关系]; D996.19 [海商法];
学科分类号
0201 ; 020105 ;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正>一、航运外交的法治合作基础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出访东盟国家时倡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由此可
引用
收藏
页码:23 / 25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