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制约权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基本权利立法实践的发展

被引:15
作者
徐爽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
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人权; 社会法; 民生立法; 民主立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年如期形成,标志着法律日益成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保障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制度手段。从政策调控到法律体系——这一公民权利保障途径的变化,正是改革30余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快速立法"的社会背景及深层原因。业已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律保障权利,又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实现法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整合。当下,继完成民生立法的工作重点后,未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注点应转入公民有序参与的政治权利领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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