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少数地方政府创新特许权

被引:3
作者
机构
[1] 北京100089
[2]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
关键词
WTO; 地方政府; 体制和制度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1 [国家机关工作];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我国加入WTO以后 ,地方政府只有不断推进体制和制度创新 ,才能有效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地方政府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重构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 ,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 ;以市场改革和社会服务为基本导向 ,合理设置地方政府机构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推动地方政府的综合性制度创新。为此 ,应在加强对地方政府体制和制度创新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的基础上 ,赋予少数地方政府创新特许权 ,发挥地方政府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努力形成地方政府体制和制度创新的推进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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