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扩大CAS试点安排下中国化SPE合并报表规则探微——兼议合并报表准则指南修正要点
被引:1
作者
:
涂必玉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
涂必玉
机构
:
[1]
浙江工商大学
来源
:
财会学习
|
2015年
/ 01期
关键词
:
合并报表;
发起人;
资产证券化;
SPE;
受托机构;
母子公司;
分部报告;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标准;
中国化;
CAS;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275 [企业财务管理];
学科分类号
:
1202 ;
120202 ;
摘要
:
<正>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简称SPE)是为了特殊目的而建立的法律实体,有助于降低证券化成本,解决融资难问题,成为游离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之外、用于表外融资和风险隔离的实体。由于2006和2014《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合并财务报表》正文并未染指SPE合并报表规则,本文钩深索隐,在系统梳理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SPE合并报表规范演变基础上,认为:在促使表外融资风险回归发起
引用
收藏
页码:29 / 33
页数:5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