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规则视域的法律理解和解释——“反对解释”命题的一个维特根斯坦式诠释

被引:3
作者
李锦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反对解释; 新立场; 法律理解; 法律解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治反对解释"命题的辩护策略是不充分的,但它提出了一个极有意义的学术问题,即如何看待法律解释的问题。"反解释"立场的一个消极主张是,否定法律解释的普遍性。基于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一种新的反解释立场跃然纸上,它以强调法律理解和法律解释之分合来否定解释普遍性的观念。这种分合关系既强调了法律理解在法律实践中的基础性地位,又指出法律解释之于理解的寄生性和补救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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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4 / 91+96 +96
页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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