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

被引:58
作者
易继明 [1 ]
周琼 [2 ]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私法》杂志
关键词
财产; 人格利益; 人格财产; 可替代财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传统的财产与侵权法理论一般不承认财产中的人格利益。近年来,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渐关注财产中的人格利益,并给予保护。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可分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寄托特定人情感的财产、源于特定人身体的财产和源于特定人智慧的知识产权四大类;前两类为外在物的内化,后两类为内在自我的外化。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标准被确定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相对于可替代财产而言,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该得到更为充分的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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