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试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先刑后民”审理模式
被引:8
作者
:
刘森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刘森
张松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张松
机构
:
[1]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2012年
/ 05期
关键词
:
先刑后民;
先民后刑;
刑民交叉案件;
审理模式;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刑事程序法;
被害人;
刑事法律;
刑事法;
被告人;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2012.05.019
中图分类号
:
D92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正>刑民交叉案件,又称刑民交织、刑民互涉案件,是指案件性质既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相互间存在交叉、牵连、影响的案件,或根据同一法律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一时难以确定是刑事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而"先刑后民"审理模式可以称得上是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模式之王"。通说认为,对于刑事涉及民事或民事涉及刑事类的案件,都应首先对刑事部分进行解决,然后再对民事部分进行审理。这条法律规范之外的原则似乎已成为实践中约定俗成的惯例。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式
引用
收藏
页码:69 / 72
页数:4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