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本质与信托的异化——金新乳品信托毁约的法律制度分析

被引:6
作者
袁欣
机构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
关键词
金新信托; 信托的本质; 衡平法; 物权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2 [信托、信贷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金新乳品信托的违约事件暴露出了当前中国信托业总体违背信托本质的基本特征。信托在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委托的财产管理制度,中国在实践上将信托异化为一种融资工具,其根源在于中国民法规则中缺失信托关系所赖以维系的衡平法和物权法制度。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中国当前没有必要继受信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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