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本文按照从价计征的方法,对新疆油气资源税税额做了测算分析。本次油气资源税改革在新疆先行先试,对新疆有三大利好:一是国家放宽了对新疆天然气利用的政策,放宽了相关行业的准入限制,鼓励LNG项目或天然气化工产业发展,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二是可大幅增加地方税收。初步测算,与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相比,从价计征可增加税额6~7倍。三是有助于"气化南疆"工程的推进。新疆在资源税费改革先行先试所获得的成果,有助于为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行提供经验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