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与时效的关联性研究

被引:23
作者
徐洁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物权法; 担保法; 担保物权; 时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时效制度为公共秩序而牺牲公平,担保物权则是为实现公平而保障债权。夸大时效的作用而削弱担保物权的效力无益于社会信用的培育。现代法律理论已否定了法实证主义观念,将道德上的义务重新纳入法的范畴,将其视为法律上的义务,故时效并不产生消灭权利的效果,担保债权的担保物权仍有理由存在。物权法第202条的规定不但有立法技术上的缺陷,而且有价值选择上的偏差,应当重新检讨和修正。为符合社会正义观念和满足现实需求,构建不受债权时效影响的担保物权制度是必要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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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54 / 170
页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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