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十二年坚韧举报见证贪官倒台

被引:1
作者
剑歌
机构
关键词
罗志远; 企业; 电话; 企业管理; 电信; 举报; 郑筱萸; 药监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郑筱萸被执行死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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