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利益的法律保护论

被引:6
作者
张驰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死者利益; 权利能力; 法律保护;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08.03.003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自然人死亡后因意志不复存在,且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故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具体权利。但其名誉等人格利益并不因此完全消亡。当死者利益被侵犯时,以公法直接干预维护现有社会秩序,以私法间接干预保护遗属权益,是对死者利益保护的合理设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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