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司法考试与中国的法学教育改革

被引:3
作者
贺然
机构
[1]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统一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改革; 独立性;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08.09.063
中图分类号
D90-4 []; D926.15 [司法教育];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6 ;
摘要
统一司法考试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在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必然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但是中国特殊的法治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不能蜕变成为法律职业培训。法学教育是统一司法考试的前提和基础,统一司法考试是联系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两者相辅相成。只有正确处理统一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才能使两者在矛盾中实现"双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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