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不作为基本理论研究

被引:4
作者
刘国
方农生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立法不作为; 宪法委托; 立法者; 释宪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1 [立法理论];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3 ;
摘要
立法不作为是立法者负有宪法上的立法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一种现象,一般说来它有三种表现形态,各种形态的立法不作为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法律漏洞。立法不作为的成立要件有二一是立法者受宪法委托负有制定法规范的作为义务;二是存在立法者不履行其立法义务的情形。在宪法解释机关运用释宪权来对因立法不作为所造成的宪政秩序顺畅运作的障碍进行补救时,必须遵守因释宪权与立法权在权力划分基础上的界限而受到的限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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