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公开时诉讼参与人信息的处理

被引:8
作者
刘练军
机构
[1]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诉讼参与人; 裁判文书; 网上公开; 个人信息; 隐私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13 [司法行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裁判文书中,有关诉讼参与人的信息公开因地而异、因案不同,毫无章法。作为诉讼主角的当事人,其信息是否公开应以信息本身和案件裁判之间的关联度为首要考量准则,关联度越大,其公开透明度就理应越高,如果缺乏关联性,那应该全部隐去而不必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必须真实公开,它是现代司法公开的基本要求,此等公开并不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诉讼参与人的信息,常常与裁判结果毫无关联,对其个人信息坚持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以免泄露其个人信息,以充分保护其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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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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