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为何是规制与监管之法?

被引:15
作者
韩龙
机构
[1] 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法性质; 监管; 市场失灵; 特殊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金融法是规制与监管之法,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金融市场失灵和金融业的特殊性。金融市场存在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市场手段通常难以奏效,需要规制和监管。金融业不同其它行业和部门,具有战略的重要性、高风险性和公共信心维系性等特征,也需要规制和监管。从实践来看,国际和各国金融立法系规制与监管之法,但金融法有机的包含了某些调整交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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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世贸组织与金融服务贸易.[M].韩龙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
[2]  
经济学.[M].(美)萨缪尔森;(美)诺德豪斯著;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