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自由: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

被引:13
作者
莫纪宏
张树义
杜纲建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2] 中国政法大学
[3] 国家行政学院
关键词
户籍制度; 宪法; 有罪推定; 迁徙自由; 居住处所不可侵犯权; 居住自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1 [公安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6 ; 1402 ;
摘要
<正> 我国1954年宪法中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然而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实质上以严格的户籍管理取代了这项权利。 建国初期,由于多年战争的影响,人口在地区之间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人们并没有认为随意迁往他地居住存在着什么不方便或者是可以获得某种特殊的利益。1954年宪法对迁徙自由的规定是对现实中人们随意自由迁徙的一种法律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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