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新《环保法》生效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之评析
被引:10
作者
:
胡静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胡静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来源
:
环境保护
|
2015年
/ 43卷
/ 16期
关键词
: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
溯及力;
鉴定意见;
D O I
:
10.14026/j.cnki.0253-9705.2015.16.010
中图分类号
: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8 ;
摘要
:
谢某等4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采矿从而造成林地原有植被破坏。北京自然之友研究所和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于2015年1月向福建南平中院起诉。此案经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引用
收藏
页码:53 / 56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法学方法论.[M].杨仁寿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1
→
共 1 条
[1]
法学方法论.[M].杨仁寿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