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土保持四十年

被引:4
作者
丁泽民
机构
[1]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司
关键词
水土流失面积; 种草; 小流域治理; 水土保持机构; 水保; 治理面积; 晋陕蒙接壤地区; 植物措施; 承包治理; 《水土保持工作条例》; 水土保持林; 水土流失区;
D O I
10.14123/j.cnki.swcc.1989.09.001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新中国成立40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有4个发展较快时期,其中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较为健康、扎实。国务院加强了领导,逐步建立健全了机构,加强了法制,先后确定13片重点防治区,实行了多种形式承包治理责任制,使水土保持工作由单一分散治理转向按流域综合集中治理,由防护性治理转向开发性治理,取得了成效。全国累计治理面积达50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3。以多沙闻名世界的黄河,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由于治理每年减沙2亿多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亦进入了有计划重点防治的新阶段。科研和人才培养也有较大发展。文章总结了40年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教训,展望了本世纪末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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