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为情之范,情为理之维——试论冯梦龙的情理观

被引:2
作者
李月杰
机构
[1] 厦门大学中文系
关键词
冯梦龙; 情理观; “尊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I207.3 [戏剧文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情与理是一对在古代文论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关系范畴。冯梦龙的情理观既不同于唯理论者的主理抑情,也不同于唯情论者的崇理黜情,也有别于传统的以理节情论,而是有着明显的情理融合的倾向,他既要提倡情又要维护封建伦理。在冯梦龙的思想中,情与理不是对立的,而是完全可以统一的,统一的状态就是出自至情的忠孝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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