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

被引:30
作者
李萍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
关键词
公民社会; 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302 [人口学];
摘要
公民社会在中国曾被称为“市民社会”,并且沿用了黑格尔的批判,对公民社会的积极意义存在严重的忽视。事实上,在开放性的工业社会条件下,公民社会正可以成为市场经济下自主、个性道德观的培育空间,同时为推动民主政治和公民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创设平台,特别是对今日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它可以从生活方式上改变熟人社会的状态,为公众的日常生活注入普遍性内容;另一方面它倡导理性、平等的交往原则,可以化解社会冲突和对立,通过催生公民道德而达到社会的和谐。
引用
收藏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公民日常行为的道德分析.[M].李萍主编;.人民出版社.2004,
[2]
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甘绍平著;.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
[3]
保守主义.[M].刘军宁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