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ID仲裁庭扩大管辖权之实践剖析——兼评“谢业深案”

被引:12
作者
陈辉萍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4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ICSID成立至今,常有扩大管辖权之实践,其常用手法是扩大对条约的解释和适用,"谢业深案"是ICSID扩大管辖权的一个例证。仲裁庭扩大管辖权的原因在于个人利益之考虑、偏向投资者利益而不顾东道国利益,这种扩大管辖权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由于ICSID扩大管辖权之受害国几乎都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ICSID仲裁庭扩大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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