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问题探讨

被引:10
作者
汪军民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流转;
D O I
10.13793/j.cnki.42-1020/c.2006.05.019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户依法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旨在为自己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条件处分的权利。农户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依法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当其失去集体成员身份时,集体组织应当收回其占有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有条件的流转制度。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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