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性流通设施供给研究

被引:8
作者
陈丽芬
王水平
机构
[1]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
关键词
公益性; 流通设施; 供给;
D O I
10.14089/j.cnki.cn11-3664/f.2016.09.004
中图分类号
F724 [商品流通];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流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不仅具有竞争性和营利性本质,而且具有社会共享性和公益性特征。而流通设施特别是公益性流通设施作为流通产业的载体与核心要素,是内贸流通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功能的基本载体。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流通领域较早实行了市场化改革,公益性流通设施供给过度交由市场运作,在数量规模、区域分布、制度建设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如总体供给不足、区域供给失衡、投资有待改善、制度尚需健全等。当前,尽管国企主导模式、动态补偿模式、产业基金模式、政府回购模式、国有金股模式等我国公益性流通设施供给的五种典型模式,体现了公益性流通设施"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基础、兼顾公平和效率"的供给原则,可为我国提升公益性流通设施供给水平提供些许经验和思路,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其经验和做法的可复制可推广性。为加强公益性流通设施供给,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供给原则;完善制度体系,保证供给有据可依;定位政府角色,明确政府介入范围;创新供给模式,构建多元供给主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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