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关键

被引:6
作者
黄刚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无直接利益冲突; 社会建设; 社会矛盾; 和谐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 [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5 ; 030503 ;
摘要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中国社会在新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矛盾,多由突发事件引起,矛头指向权力与利益集团,其根源仍在于现实利益问题。"无直接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因素,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是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关键途径,这是由社会建设的基本职能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发挥社会建设在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中的关键作用,需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以改革社会体制为推动力,实现好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突破口,处理好党群、干群关系;以完善社会管理为途径,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以整合社会价值为载体,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凝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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