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比较研究——以方玄昌、方舟子被袭案为切入点

被引:3
作者
潘庸鲁
机构
[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司法实践; 随意殴打; 轻伤; 创伤; 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重伤罪; 方舟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案情概要]2010年6月24日,方玄昌被人用铁管殴打,致其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裂伤,经鉴定为轻微伤。8月29日,方舟子(方是民)在家门口附近被人用辣椒水袭击面部、锤子砸伤腰部,致其腰骶部皮肤挫伤。警方事后查明,袭击案的发生是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花10万元雇用许立
引用
收藏
页码:86 / 90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及定罪量刑标准通解[M]. 法律出版社 , 刘芳等编著,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