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

被引:1
作者
机构
[1] 林业局
[2] 财政部
关键词
国家级公益林; 林业局; 区划界定; 财政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林资发[2009]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财务部: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对《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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